仪表等级

模块课程-特殊准备课程

课程介绍

 

一、课程概述

本课程为CCAR-141部训练大纲,供仪表等级过期人员恢复执照使用。



       二、注册条件

必须持有飞机类执照并附加仪表等级。

实施培训的教员必须持有商用驾驶员执照及仪表教员等级。



三、课程内容

本训练课程仅包括飞行训练阶段。

接受CCAR-61、CCAR-141部等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所规定的训练。

飞行训练阶段:受训人员接受CCAR-141部中适用于仪表等级恢复训练;接受安全驾驶和操作,以及相应程序的训练。该阶段结束后,受训人员要具备其职责所需的技术、能力和熟练性。


       四、相关法规

CCAR-141部、CCAR-61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