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飞行教员及助理主任飞行教员

模块课程-特殊准备课程

课程介绍

 

一、课程概述

本课程为CCAR-141部训练大纲,供主任飞行教员及助理主任飞行教员的训练使用。



       二、注册条件

受训教员必须持有飞机类相应级别的商用驾驶员执照附加仪表等级,附加有基础教员等级或仪表教员等级;
       且其所持有的执照及等级均在有效期内,能完整行使执照所载明的权利;且为主任飞行教员或助理主任飞行教员。

实施培训的教员必须持有与实施的训练相适用的驾驶员执照与等级。



三、课程内容

本训练课程包括两个阶段:地面训练阶段和飞行训练阶段。

接受CCAR-61、CCAR-91、CCAR-141部等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所规定的训练。训练结束后,受训教员要具备其所教授课程的主要背景知识和教学技能。

地面训练阶段:受训教员接受CCAR-141部中适用于学生、私用、商用及教员等级和仪表等级的航空知识内容训练;接受安全驾驶和操作,以及相应程序的培训。

飞行训练阶段:受训教员接受CCAR-141部中适用于学生、私用和商用驾驶员执照及仪表等级及教员等级的批准操作内容训练;接受安全驾驶和操作,以及相应程序的训练。该阶段结束后,受训教员要具备其职责所需的技术、能力和熟练性。




       四、相关法规

CCAR-141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