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用驾驶员执照模块课程
课程介绍
一、课程概述
本课程依据CCAR-141部附件C1规章制定私用驾驶员执照模块课程训练。包括地面教学提纲和飞行训练大纲两个部分。飞行训练课程分为本场训练阶段和转场训练阶段两个训练阶段。内容涵盖法规对飞机—单发陆地私用驾驶员航空知识和飞行技能及经历的全部要求。完成本课程训练后,学员能够顺利通过飞机单发陆地私用驾驶员执照实践考试。本课程使用DA40NG飞机实施。
二、注册条件
持有学生驾驶员执照。
三、课程内容
1.航空知识训练:
每门经批准的训练课程,应当至少包括CCAR-61部第61.125条要求的相应航空器等级的航空知识地面训练或者自学课程。训练时间至少35小时。
2.飞行训练:
每门经批准的训练课程,应当至少包括CCAR-61部第61.127条要求的相应航空器等级的飞行技能训练。训练时间至少35小时。本课程为50小时。
四、相关法规
CCAR-61、CCAR-141及其他相关训练法规。
五、局方颁发私用驾驶员执照条件
1.年满17周岁;
2.5年内无犯罪记录;
3.能正确读、听、说、写汉语,无影响双向无线电通话的口音和口吃。申请人因某种原因不能满足部分要求的,局方应当在其执照上签注必要的运行限制;
4.具有初中或者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5.持有局方颁发的现行有效II级或者I级体检合格证;
6.完成了CCAR-61部要求的相应航空器等级的航空知识训练,并由提供训练或者评审其自学情况的授权教员在其飞行经历记录本上签字,证明该申请人可以参加规定的理论考试;
7.通过了CCAR-61部第61.125条所要求航空知识的理论考试;
8.完成了CCAR-61部第61.127条要求的相应航空器等级的飞行技能训练,并由提供训练的授权教员在其飞行经历记录本上签字,证明该申请人可以参加规定的实践考试;
9.在申请实践考试之前,满足CCAR-61部F章中适用于所申请航空器等级的飞行经历要求;
10.通过了CCAR-61部第61.127条所要求飞行技能的实践考试;
11.符合本规则对所申请航空器类别和级别等级的相应条款要求。